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就《关于作好〈再造铅行业准入条件〉实行工作的通报》公开发表印发。印发稿明确提出,2013年底不合格的再造铅领先生产能力将全部不予出局。 印发稿拒绝,各地不应按照出局领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