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更进一步强化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报》规定:废气一类水污染物的新、改为、改建企业,无涉及行业废气标准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起继续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废气标准》(DB31/199-2009)...